根据河南省总工会《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》(豫工文【2024】112号)文件要求,经报请教代会执委会审议通过,现就积极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情况通知如下:
一、参与范围:身体健康,正常参加单位工作,年龄在16—60周岁的在职职工。
二、缴费标准为每人80元,经报请学校同意,学校承担60元,个人承担20元,活动保障期为一年。
三、保障责任:不同于大病医保的特定病种,会员因病住院治疗,或者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,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治疗费用,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,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后,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进行二次报销。河南省内报销比例为60%;经当地基本医疗保险主管机构批准转外地治疗的省外就医,报销比例为50%,首次参加本活动的会员观察期为30日。
四、职工互助工作关乎职工的切身利益,请大家认真学习文件精神,积极申报,以工会小组为单位于4月2日前将申报表和费用上报工会卢璐(申报表发到OA),联系电话:65821072。
附件: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
校工会
2025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