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在上级工会和校党委的领导下,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广大职工的意愿,积极主动、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2、配合校党委加强职工的思想教育,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,发挥主人翁作用。
3、筹备、组织召开学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,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;在教代会闭会期间负责组织召开教代会主席团及主席团(扩大)会议。
4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职工的职业道德、遵纪守法、安全生产教育,宣传贯彻《劳动法》、《河南省工会条例》,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5、组织职工开展以教学为主的各类劳动竞赛,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先进人物的推荐、上报及管理工作。
6、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,强化民主监督,积极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活动。
7、负责"职工之家"的创建工作,组织开展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,做好教职工福利工作。
8、负责女职工工作,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9、负责学校会员会籍的管理、会费的收缴以及工会经费的管理工作,负责工会财产的管理工作。
10、完成校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